全称《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恩格斯写于1884年3—5月。编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21卷。根据关于原始社会和奴隶制度的大量材料,特别是马克思对美国科学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所作的详细摘要和批语,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系统地科学地阐明了人类社会早期发展阶段的历史,着重指出:私有制、阶级、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才产生的;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必然消亡。还提出了在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制度受两种生产即物质资料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制约的思想,对唯物史观作了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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