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职

共职    gòng zhí

供奉,贡献。 共,通“ 供 ”。《左传·昭公四年》:“小国共职,敢不荐守?”《国语·鲁语上》:“不腆先君之币器,敢告滞积,以紓执事;以救弊邑,使能共职。”《东周列国志》第二四回:“ 周惠王 大喜曰:‘ 楚 不共职久矣,今效顺如此,殆先王之灵乎?’”


参见:共職
扫描版:「共职」在《汉语大词典》第1832页 第2卷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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