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戍

遣戍    qiǎn shù
1.旧时谓放逐罪人至边地﹑军台戍守。

国语辞典

注音 ㄑㄧㄢˇ ㄕㄨˋ  拼音 qiǎn shù
放逐犯人至邊境戍守。
   ▶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
扫描版:「遣戍」在《汉语大词典》第15102页 第10卷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