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

选举权   xuǎn jǔ quán
选举他人担任特定职务的权利。在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国语辞典

注音 ㄒㄩㄢˇ ㄐㄩˇ ㄑㄩㄢˊ  拼音 xuǎn jǔ quán
1. 人民有依法直接選舉各級民意代表及官吏的權利。
2. 各類團體的成員選舉領導人員或代表的權利。
参见:選舉權
扫描版:「选举权」在《汉语大词典》第15212页 第10卷 1245
扫描版:「选举权」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4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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