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复 qǐ fù ①古代官员遭父母丧时必须离职服丧,服丧期未满而应召任职称为“
起复”。明清两代也指官员服丧期满后复任官职:夺情起复|执政遭丧皆起复|三年孝满,也不去起复做官。
②泛指一般开缺或革职官员重被起用:他系此地人,革后家居,今打听得都中奏准起复旧员之信,他便四下里寻情找门路。
③指病体康复:服药三月,才渐渐地起复过来。
国语辞典
注音 ㄑㄧˇ ㄈㄨˋ 拼音 qǐ fù 1. 古時官吏遭父母之喪,服未滿而起用,稱為「起復」。清制則稱服滿而起用,為「起復」。與舊制不同。
▶ 《北史.卷七二.李德林傳》:「裁百日,奪情起復,固辭不起。」
▶ 《喻世明言.卷四○.沈小霞相會出師表》:「馮主事三年孝滿,為有沈公子在家,也不去起復做官。」
2. 官吏再度被起用。
▶ 《宋史.卷三七七.向子諲傳》:「子諲乞致仕避之,坐諸降三官,起復知潭州。」
▶ 《紅樓夢.第三回》:「今打聽得都中奏准起復舊員之信,他便四下裡尋情找門路。」参见:
起復
扫描版:「起复」在《汉语大词典》第13619页 第9卷 1102
扫描版:「起复」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0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