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刑 shǎng xíng
1.
犹赏罚。《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诗》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不失赏刑之谓也。”《后汉书·党锢传·杜密》:“使明府赏刑得中,令问休扬。” 宋 魏了翁 《封事奏体八卦往来之用玩上下交济之理以尽下情》:“目前事变虽若粗定,而祸根乱孽,元未翦除,号令赏刑,元未畅达。”
2.
敬词。古代小民称官长施加于自己的刑罚。《三侠五义》第八三回:“ 马朝贤 道:‘犯人实无此事,大人如若赏刑,或夹或打,任凭刑来。’”
参见:
賞刑
扫描版:「赏刑」在《汉语大词典》第14220页 第10卷 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