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朝廷对官吏定期考课,政绩最差的称“课殿”。《汉书·儿宽传》:“后有军发,左内史以负租课殿,当免。”《资治通鉴·汉武帝元鼎四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课下下曰殿。”《金史·循吏传·赵重福》:“岁饥,民煮卤为盐卖以给食,盐官往往杖杀之。 重福 曰:‘寧使课殿,不忍杀人。’”参见“课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