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口

课口    kè kǒu

亦名“课丁”。唐至元纳税服役丁口的名称。唐武德七年(公元624年)规定:男女始生者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天宝三载(744年)以十八岁以上为中,男二十三以上成丁。凡民成丁,必须担负课役,称为课口。《新唐书·食货志一》:“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若老及男废疾、笃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九品以上官,不课。”天宝十四载不课户占三分之一,乾元三年(760年)几占三分之二,负担都落在少数课户身上。金元亦有课丁、课户。《续通典·食货七》:“金制以民户内有物力者为课役户,无者为不课役户。”元课税仍依据丁口,而以户为单位。蒙古太宗八年(1236年)规定:民户成丁即课税,每丁岁科粟一石,驱丁(见“驱户”)五升。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规定:全科户丁税每丁粟三石,驱丁粟一石。


参见:課口
扫描版:「课口」在《汉语大词典》第15636页 第11卷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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