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署

补署    bǔ shǔ

补任官职。《资治通鉴·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丙辰,帝至 洛阳 ,入居宫中; 汴州 百官奉表来迎。詔諭以受 契丹 补署者皆勿自疑,聚其告牒而焚之。”《续资治通鉴·宋太宗雍熙三年》:“禽酋豪者,随职名高下补署。”


参见:補署
扫描版:「补署」在《汉语大词典》第12609页 第9卷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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