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判

签判    qiān pàn

宋 代各州、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掌诸案文移事务。


参见:簽判
扫描版:「签判」在《汉语大词典》第12419页 第8卷 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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