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减少征税数额。 《宋史·食货志上六》:“﹝ 端平 元年﹞八月,以 河南 州军新復,令 江 淮 制置大使司科降米麦一百万石振济。”《宋史·理宗纪四》:“﹝ 宝祐 四年九月﹞甲寅,监察御史 朱熠 言……边郡则有科降支移,内地则欠经常纳解,欲宽民力,必汰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