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纳

科纳    kē nà

犹科输。《宋史·食货志上五》:“﹝ 熙寧 ﹞十年,知 彭州 吕陶 奏……自 熙寧 六年施行役法,至今四年,臣本州四县,已有宽剩钱四万八千七百餘贯,今岁又须科纳一万餘贯。”


参见:科納
扫描版:「科纳」在《汉语大词典》第11209页 第8卷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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