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正式记录
把有关事项或东西登录记载在册籍上。
明 李颐 《条陈海防疏》:“兵部量发马价,於 密 、 蓟 、 永 三道,每道二万两,听专备前项买马造器及海防杂办一应必需之物,详为登记。”《英烈传》第四五回:“ 太祖 出宫,排驾直到演武场中坐下,即谓起居郎官詹司,从旁登记今日比试胜负於簿上,以便赏罚。”《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五回:“书吏便一一查点东西登记。” 赵树理 《小二黑结婚》八:“人家说只要男女本人愿意,就能到区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