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 pí pa
拨弦类弦鸣乐器。南北朝时由印度经龟兹传入内地。木制。音箱呈半梨形,张四弦,颈与面板上设用以确定音位的“相”和“品”。演奏时竖抱,左手按弦,右手五指弹奏。是可独奏、伴奏、合奏的重要民族乐器。
国语辞典
注音 ㄆㄧˊ ˙ㄆㄚ 拼音 pí pa
樂器名。秦代人民根據鼗的形式創出直柄、圓形音箱的彈撥樂器,至秦漢不斷改進,定型為四弦十二品位,用手彈撥的樂器。西元四世紀,西域文化交流,致使半梨形音箱,四弦四柱的琵琶傳入內地。唐、宋以來在這兩種琵琶基礎上不斷改進,逐漸形成現今半梨形音箱,以桐木板蒙面,琴頸向後彎曲,琴桿與琴面上設四相九至十三品、四弦的琵琶。除用於歌唱、曲藝、戲曲和歌舞伴奏外,也用於樂器的合奏、伴奏和獨奏。亦稱為「鼙婆」。
扫描版:「琵琶」在《汉语大词典》第5652页 第4卷 584
扫描版:「琵琶」在《现代汉语词典》第9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