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时朝廷接待少数民族官员及外国使臣的机关。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因袭隋唐宋代四方馆而设。掌管通译、伴送、点视贡物及在馆互市等事。由礼部尚书领馆事。明弘治五年(1492年)以礼部主客司主事一员提督馆事。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四译馆并入,更名“会同四译馆”,以礼部郎中兼鸿胪寺少卿提督馆务。其属有大使、序班、通事等官。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