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

法界   fǎ jiè
1.佛教语。梵语dharma-dh?tu的意译。通常泛称各种事物的现象及其本质。

国语辞典

注音 ㄈㄚˇ ㄐㄧㄝˋ  拼音 fǎ jiè
相反詞: 俗界
佛教用語:
(1) 構成現象的法則。和空性、真如、實際同義。
   ▶ 《辯中邊論.卷上》:「由聖法因義,說為『法界』,以一切聖法,緣此生故。」
(2) 十八界之一,佛教將一切存在分成十八類,法界為其中一類。謂屬於心智所覺察的對象。
   ▶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二》:「六識、意界及法界,攝屬心所法,名有所緣,能取境故。」
扫描版:「法界」在《汉语大词典》第7495页 第5卷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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