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魏志·武帝纪》“﹝ 曹操 ﹞除 洛阳 北部尉”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吴 人撰《曹瞒传》:“ 太祖 初入尉廨,缮治四门。造五色棒,县门左右各十餘枚,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后用以喻严刑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