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销

朱销    zhū xiāo

1. 勾销。 因勾销多用朱笔,故称。《元典章·刑部十七·听讼》:“系囚听讼事理,当该官司,自始初勾问,及中间施行,至末后归结,另置簿朱销。”

2. 用朱笔注销。《元典章·吏部八·案牍》:“照得诸司应行事务,例置硃销文簿日逐销坿,廉访司上下半年照刷了毕。其硃销文簿,所在官司无凭照勘。”


参见:硃销
扫描版:「朱销」在《汉语大词典》第10646页 第7卷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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