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法

敛法    liǎn fǎ

税收之法。《周礼·地官·司稼》:“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 郑玄 注:“敛法者,丰年从正,凶荒则损若干,今十伤二三,实除减半。” 贾公彦 疏:“此观稼,亦谓秋熟时观稼善恶,则知年上下丰凶,以此丰凶而出税敛之法。”


参见:斂法
扫描版:「敛法」在《汉语大词典》第6976页 第5卷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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