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貢

拔貢   bá gòng
注音 ㄅㄚˊ ㄍㄨㄥˋ  拼音 bá gòng
一種清代選拔人才的制度。由學政選拔秀才中文行兼優的人,貢入京師,稱為「拔貢生」。待會試、廷試及格後,入選者依成績優劣分成一、二、三等,以七品京官、縣官、教職任用之。餘者罷歸,稱為「廢貢」。初定六年選拔一次,自乾隆七年改為十二年一次。
   ▶ 《六部成語註解.禮部.拔貢》:「從秀才中選其文學拔萃者作為貢生,曰:『拔貢』。」
参见:拔贡
扫描版:「拔貢」在《汉语大词典》第8429页 第6卷 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