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时参加商行之称。 《文献通考·市籴一》:“仰各自诣官投充行人,纳免行钱,方得在市卖易;不赴官自投行者有罪。”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二节:“ 宋 朝自京都到州县城镇,同业的商业都组织成商行,入行的商户称行户;参加商行叫‘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