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物

乐物    lè wù

犹乐器。《宋史·乐志一》:“ 景德 二年八月,监察御史 艾仲孺 上言,请修饰乐器,调正音律,乃詔翰林学士 李宗諤 权判太常寺…… 宗諤 因编次律吕法度,乐物名数,目曰《乐纂》。”


参见:樂物
扫描版:「乐物」在《汉语大词典》第6357页 第4卷 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