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

常德    cháng dé


府、路名。南宋乾道元年(1165年)鼎州置府。治武陵(今常德市。辖境相当今湖南常德桃源汉寿沅江等市县地。元改为路,明复为府。1913年废。
市名。在湖南省北部、沅江下游、洞庭湖西侧。辖武陵、鼎城二区及津市市和临澧澧县安乡汉寿桃源石门六县。秦置临沅县,东汉为武陵郡治。隋改武陵县,为朗州治,北宋鼎州治。南宋后为常德府、路治。1913年改常德县。1950年由常德县析置市。1993年常德县并入。人口590万(市辖区130万,1996年)。为沅江流域物资集散地。有机械、食品、纺织、化学、造船、建材等工业。农产以稻、棉花为主,油菜籽、莲等次之。富产鱼类。有楚春申君墓碑、宋铁经幢、明荣定王墓和索县古城遗址等古迹。
元初人。字仁卿。蒙古宪宗九年(1259年),奉命由和林出发,西觐皇弟旭烈兀于桃里寺(今伊朗大不里士,次年东归复命,往返凡十四月。世祖中统四年(1263年)刘郁所撰《西使记》,即记其事。


扫描版:「常德」在《汉语大词典》第4150页 第3卷 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