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使

宣抚使    xuān fǔ shǐ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六年(公元728年),以宇文融充河北道宣抚使,是为宣抚使称号之始。以后派朝官巡视经过战争及受灾地区,称宣慰安抚使或宣抚使。宋代在用兵时多以宰执大臣充任,负督察军事重任,职位高于安抚使。元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宣抚使为地方长官,加强统治力量,并参用土官,以拉拢当地的上层分子。明清时沿置为武职土官。


参见:宣撫使
扫描版:「宣抚使」在《汉语大词典》第4821页 第3卷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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