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文

契丹文    qì dān wén

辽代契丹人参照汉字创制的文字。分大字、小字两种。大字制成于辽太祖神册五年(公元920年),后另制新字称“契丹小字”。金初仍沿袭使用。章宗明昌二年(1191年)下令停用。


扫描版:「契丹文」在《汉语大词典》第3276页 第2卷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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