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旨

文书名。上行文。清朝皇帝处理日常政务下达的指示和命令的统称。谕和旨的具体区别是: 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称“”,亦称”“上谕”; 对臣僚奏请批示的意见,或令人传达的某项指示,称“旨”。雍正以后,重要谕旨均由军机处草拟进呈,皇帝审定后或交内阁“明发”,或由军机大臣“寄信”。参见“明发”、“廷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