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在海南省海南岛中部、五指山北麓。省直辖行政单位。面积2699平方千米。人口20.4万。其中黎族占43%、苗族占6%。辖7镇、3乡。县人民政府驻营根镇。因位于海南岛中部,故名。1948年置县,属海南特别行政区。为海南革命根据地,隶属琼崖东区地委,县治中平南丘。1949年春归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1950年撤县并入保亭、白沙等县。1952年复置琼中县,驻新市圩。属广东省海南行政区。1956年迁乘坡圩,1959年迁营根镇。1987年12月28日成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同年11月20日批准)。1988年后属海南省。地处海南岛中南部花岗岩山地区北部。属北热带湿润气候。产稻、甘薯、木薯、玉米、山兰稻、甘蔗。土特产有红藤、白藤、五指山荣。珍贵动物有黑熊、长臂猿、猕猴、金钱豹、金钱龟、山鹿、孔雀雉、穿山甲等。珍贵植物有海南粗榧(红壳松)、沉香、灵芝、琥珀、母生、八角、绿南、胭脂、花梨、子京、坡垒等。有硫铁、金、锡、铅、锌、水晶等矿。有农垦机械厂、食品、酱料、木具、印刷、农机修理、材料、制药、木材加工及淀粉等厂。224国道经过县城。有五指山、百花瀑布等旅游地及琼崖纵队司令部旧址等纪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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