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

在吉林省东部,南和西境濒图们江。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面积4995平方千米。人口21.5万。辖4街道办事处、4镇、5乡。市人民政府驻西安街。《明史》见“浑蠢”名,源于女真语,意为“边地”。《吉林汇征》称:“满洲语,珲春,边地也。”另《吉林外纪》:“珲春以河得名。”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置珲春协领。光绪七年(1881年)改置副都统。宣统元年(1909年)裁副都统,置珲春厅。1913年废厅置珲春县。1914年属延吉道。1929年直属吉林省。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属延边地区,后属吉东专区、延边专区。1952年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区。1955年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988年撤县设市。最高峰老岭峰海拔1477米。防川最低海拔仅5米。珲春河、密江、石头河等西南流注入图们江。临日本海。属中温带湿润气候。森林覆盖率达75%。农产以稻、大豆、玉米、谷子等为主。矿产有铜、铁、铅、水晶等。黄金、煤、铜已采。黄金产量占有重要地位。工业有木材加工、陶瓷、民族用品、电子等厂。汪春公路经此。为图珲铁路起止点。古迹有唐渤海东京城遗址,辽、金斐优城遗址,东、西炮台遗址和清吴大澂书“龙虎”石刻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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