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實錄閩海關係史料四

  光宗實錄

  泰昌元年 (八月)

  ·〔泰昌元年(按萬曆四十八年七月以後為泰昌元年)八月辛亥〕,兩廣總督許弘綱奏:烏豬外洋有倭船四隻寄泊,官兵斬獲賊首五顆、生擒四十名、奪獲器甲,餘賊落海無數;題敘有功員役。下部。

  福建巡撫王士昌奏:海寇袁進聽撫,令之立功海上自贖;並敘文武將吏帶管海道岳和聲等、參將紀元憲等撫剿勤勞。下兵部知之。

  御史王槐秀參福建巡撫王士昌貪肆不檢,言『入境之初多用夫馬,已無卹民之念。強賊袁八老之委用,人稱「軍門外府」;船戶黃聚寰之販海,共說暮夜入金。志衰宦成,心弛防檢;亟宜罷斥』。奉旨:『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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