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荐王次翁。

公元1140年 七月
秦桧荐王次翁。

《纲鉴易知录》卷八一:“秋七月,以王次翁参知政事。秦桧荐次翁为中丞,故凡可以为桧地者无不力为之。及金人败盟,帝下诏罪状兀术,此翁惧桧得罪,因奏曰:‘前日国事,初无主议,事有小便,更用他相,后来者未必贤,而排黜异党,纷纷累月不能定。愿陛下以为至戒!’帝深然之。桧德其言,遂引同列,由是益安据其位,公论不能撼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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