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用迹字韵成一首呈判府》:“风雨一叶过,黄花已陈迹

公元1122年 三月
《再用迹字韵成一首呈判府》:“风雨一叶过,黄花已陈迹。

人贫交旧疏,岁暮日月疾。贪人积胡椒,智不到鬼录。那知庾郎菜,地瘦饱金玉。不如学服气,清坐了晨夕。尚馀烟月债,驱使入吟笔。晚逢葛先生,怜我出无仆。借车得时诣,谬归文字录。谈诗不知疲,或作夜半客。挥毫写珠玉,治郡盖馀力。不羡江千万,不慕李八百。愿传公句法,容我附风翼。城东刘子政,著书方满屋。昨示一篇诗,三日叹未足。仍闻供笔砚,家有樊通德(元中有侍妾,常谓某曰:‘若人有可爱处,吾尝记书中事不审,使之寻,辄能知其处。诗成或使之写,亦往往如人意’)。但恐裴公门,从此近捨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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