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琳之作《复议肉刑》,迁楚台员外散骑侍郎。

公元403年 本年
孔琳之《复议肉刑》,迁楚台员外散骑侍郎

晋书卷三十《刑法志》:“至安帝元兴末,桓玄辅政,又议欲复肉刑斩左右趾之法,以轻死刑,命百官议。蔡廓上议曰……而孔琳之议不同,用王朗夏侯玄之旨。时论多与琳之同,故遂不行。”据卷九十九《桓玄传》记载,本年桓玄为篡位,“议复肉刑,断钱货,回复改异,造革纷纭,志无一定,条制森然,动害政理”,议肉刑当在本年。宋书卷五十六《孔琳之传》:“(桓)玄好人附悦,而琳之不能顺旨,是以不见知。迁楚台员外散骑侍郎。遭母忧,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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