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十五日),诏:“自今京朝、幕职、州县官等,不得

公元994年 八月
甲午(十五日),诏:“自今京朝、幕职、州县官等,不得辄献诗赋、杂文,若指陈时政阙失、民间利害及直言极谏书,即许通进。

其有宏才奥学,为人所称者,令投献于中书,宰相第其臧否上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