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仪卒,年四十。

公元1423年 七月
萧仪卒,年四十。

明史夏原吉传:“十八年,北京宫室成,使原吉南召太子太孙。既还,原吉言:‘连岁营建,今告成。宜抚流亡,蠲通负,以宽民力。’明年,三殿灾,原吉复申前请。亟命所司行之。初以殿灾诏求直言,群臣多言都北京非便。帝怒,杀主事萧仪,曰:‘方迁都时,与大臣密议,久而后定,非轻举也。’”谢辅《萧仪传》:“辛丑夏,有灾事。诏求真言,德容应诏曰:‘处夷狄,息营造,苏民困,远小人。’或有止之者,德容毅然曰:‘食君之禄,当输忠殉国,若避害为身图,非君子也。’激刺权臣太甚,遂下狱。三载,遘疾不起,遗书妻子,惟终养祖母,别无所云。所为诗文《袜线集》二十卷,《南行纪咏》二卷,门人录而传之。享年四十而已。呜呼!乃次第其事以为传。……赐进士、正奉大夫正治卿浙江布政司右布政使致仕同邑谢辅拜书。”陈良《萧仪墓志铭》:“大明永乐二十一年七月十九日,承直郎吏部文选清吏司主事萧仪德容,卒于金台狱中,其侄收遗骸归。”明史成祖本纪:“夏四月庚子,奉天、华盖、谨身三殿灾,诏群臣直陈阙失。以言迁都不便,杀主事萧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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