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苍约三十岁,益封五县;与公卿共议定南北郊冠冕车服制

公元59年 十月
刘苍约三十岁,益封五县;与公卿共议定南北郊冠冕车服制度,及光武庙登歌八佾舞数。

《后汉书•东平宪王苍列传》卷四十二)按,刘苍本传所谓议“光武庙登歌八佾舞数”,据刘昭注补后汉书《东观书》,则为永平三年八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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