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历

为阿拉伯、波斯等伊斯兰教国家和地区所使用的一种历法。又称希吉来历。我国信仰伊斯兰教各族在从事宗教活动时,亦使用此历。我国旧称伊斯兰教为“回回教”,故称其历为“回回历”。622年9月20日,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由麦加迁往默地那。17年后,其友人阿拉伯帝国第二任哈里发欧默尔定622年太阳年7月16日为希吉来历元年元旦。“希吉来”系阿拉伯语音译,意为“迁徙”、“出走”。故称希吉来历。回历(希吉来历)有太阳年(宫分年)和太阴年(月分年)两种历法。太阳年供耕种收获之用,太阴年供宗教仪式之用。太阳年以365日为一岁,岁12宫,宫有闰日,凡128年,宫闰31日。太阴年以354日为一岁,岁12月,月有闰日。宋初由穆鲁国(今土耳其境内)马依译进献,并编为《应天历》,宋太祖授以司天监监正之职。元世祖至元四年(1267),波斯人扎马鲁丁撰进《万年历》,世祖曾为颁用。同年,扎马鲁丁并制七种西域天文观测仪器进献。八年(1271),设回回司天台,掌回回天文历法。明朝亦曾设回回钦天监。回回天文历法在中国沿用400多年,清康熙八年(1669)停止使用。但我国信仰伊斯兰教各民族在进行宗教活动时,仍然使用回回历太阴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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