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译文证补

书名。清洪钧撰。20卷。钧于光绪十三年至十六年(1887—1890)出任驻俄、德、荷、奥公使,得俄人贝勒津所译※《史集》及多桑所著《蒙古史》等,命使馆职员译为汉文,据以与汉文史料相参证,著成此书。其体例如书名所示,以译文为正文,所加夹注为“证补”。“证”乃证《元史》之误,“补”为补《元史》之缺略。第一卷《太祖本纪译征》正文为《史集·成吉思汗纪》的节译,其余诸卷的补传如《术赤补传》、《哲别补传》等,多取材于《多桑蒙古史》。全书未及完稿,其中如察合台诸王补传,速不台传注,克烈部补传等,皆有目无文。此书是我国学者译介域外史料用以研究《元史》的第一部著作。有光绪二十三年(1897)刻本、石印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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