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根涅巴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麻书地区土司的私人管家。由土司在全乡较富裕的※“枪差”或※“马差”中指定,任期两年,每任五人。除原有份地外,土司再多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管理,收入作为土司或寺庙念经、放债用,剩余则上交土司,不够开支,则由其补足。无任何特权,属义务性质,除交纳公粮外,可免除其它负担。任此职者往往亏损,甚至破产,故多不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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