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伯克近30种,品级三至七品不等。其任免升迁,悉操之于驻札大臣。不准滥放,不得世袭。同治三年(1864)农民起义后,名存实亡。光绪十三年(1887)正式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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