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试

清代八旗武科考试名目。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国家庆典为恩科。考中者称武举人。康熙二十六年(1687)始,雍正元年(1723)准八旗满洲应试,十二年(1734)停试。嘉庆十八年(1813)恢复,准满、蒙八旗及驻防八旗中之武生员、护军、骁骑校、领催、马甲、千总、把总、七八品笔帖式、荫生、监生应试,在京由本旗参、佐领甄别送考,驻防由将军、副都统甄别送考。雍正年间还允许满蒙文生员、翻译生员改应武乡试。考试分内外场,外场由大学士、都统任考试官,会同兵部侍郎、顺天府府尹主考,考试内容有骑射、开弓、舞刀、默写武经等项。外场考试合格准入内场。满蒙八旗初为20名,后减至13名;汉军初为40名,后改为20名;驻防八旗10人中取1人。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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