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议大夫

官名。隋高祖始置,为从三品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复置,为文散官正五品下。宋初沿唐制。太宗太平兴国元年 (976)改为朝奉大夫。神宗元丰三年 (1080)后再置为新寄禄官,正六品,取代旧寄禄官九寺少卿及左、右司郎中。哲宗元祐三年(1088)分为左、右两阶,徽宗大观二年(1108) 将左朝议大夫去左字,右改奉直大夫。明朝置为文散官,从四品,升授。清为文职从四品封赠。


官名。唐朝和宋朝文阶官,正五品下称朝议大夫。明朝为从四品初授阶;清朝从四品称为朝议大夫。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吏部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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