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农校尉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元年 (196),曹操置,掌屯田事务。职掌及僚属同典农中郎将,唯任稍低,郡国大者置中郎将,小者置此,秩比二千石。三国魏沿置,六品。元帝咸熙元年 (264) 罢诸田官,遂改任太守。吴诸郡有屯田者亦置,统诸县如太守。参见“典农中郎将”。


官名。汉末曹操置此官,掌管屯田区的农业生产、民政和租赋,相当太守,魏末废。它与典农中郎将职掌相同,屯田区大的称中郎将,小的称校尉,比典农都尉高一级,典农都尉相当县长。见《通典·职官八·司农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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