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昺集
书名《刘彦昺集》
作者
版本九卷(编修汪汝藻家藏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刘彦昺集》·九卷(编修汪汝藻家藏本)

明刘炳撰。炳字彦昺,以字行,鄱阳人。洪武初,献书言事,授中书典签。出为大都督府掌记,除东阿知县。阅两考,引疾归。《明史·文苑传》附载《王冕传》中。所著诗文本名《春雨轩集》,乃其门人刘子昇所编,杨维桢尝为评定。其评亦附载集中,维桢及危素、宋濂、徐矩皆为作序,王祎、俞贞木、周象初皆为作跋。此本题曰《刘彦昺集》,不知何人所改也。炳当元季兵乱时,与弟煜结里闬相保,寇至辄却走。依余阙於安庆,以其孤军不振,辞归。盖亦才识之士。故诗格伉爽挺拔,类其为人。惟末附杂文一卷,气象苶弱,殊逊其诗。知所长不在此,特以馀事及之耳。案炳事迹略具《明史·文苑传》中。而《江西通志》引《豫章人物志》,所纪炳历官本末与史多有不合。如《史》云“炳至正中从军於浙”。而《志》乃云“为参政于光使金陵”,不知所据。《史》云“炳以言事为典签”,而《志》乃云“先参赞沐总制守镇江,寻授广东卫知事”。考其《吊余阙墓》文,结衔称大都督府掌记,在洪武十二年。而《哀曹国公》诗有“三年参记府”句,《沐西平輓诗》有“十年参幕府”句。李文忠以洪武三年领大都督事,沐英以洪武四年同知大都督府。以年数计之,不应未授典签,先参赞沐英军事,前后亦相舛迕。盖稗官野史,传闻异词,往往如此。今一以《史》文为据,而并存其同异以备考核。又旧本中书元国号皆作“原”字。盖以明初刊版之时,犹未奉二名不偏讳之诏,故以“原”代“元”,而传写者仍之欤。事隔前朝,理无避忌。今悉改正,从本文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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