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制考
书名《汉制考》
作者
版本四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汉制考》·四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宋王应麟撰。应麟有《周易郑康成注》,已著录。是编因《汉书》、《续汉书》诸志,於当日制度,多详於大端,略於细目。因摭采诸家经注,及《说文》诸书所载,钩稽排纂,以补其遗。颇足以资考证。又以唐时贾、孔诸疏,去古已远,方言土俗,时异名殊。所谓某物如今某物,某事如今某事者,往往循文笺释,於旧文不必悉符。亦一一详为订辨。如《周礼疏》不知步摇、假紒及五夜,《仪礼疏》不知偃领之类,不一而足。应麟皆为旁引证明。又《周礼·太史职》注云:“太史抱式,疏曰:占文谓之式。”应麟则别引《艺文志》羡门式法以解之:“考式者,候时之仪器。《史记·日者列传》,旋式正棋。《汉书·王莽传》,天文郎案式於前,日时加某。皆指此器。”所引亦较旧义为长。其中偶失考定者,如“乡士”郑注云:“三公出城,郡督邮盗贼道。盖汉时郡掾分部属县为督邮,其分治各曹者亦名督邮。故《朱博传》云:‘为督邮书掾。’此督邮盗贼,盖掾主捕盗贼者。其不加掾字,犹巴郡太守张纳碑阴,书督盗贼枳李街也。此职又主为三公导行,故云督邮盗贼道。道,导字。古通用也。”贾公彦疏乃谓使旧为盗贼之人,督察邮行往来,於义为误。应麟沿用其说,未免千虑之一失。要其大致精核,具有依据。较南宋末年诸人,侈空谈而鲜实徵者,其分量相去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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