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音韵述微
书名《钦定音韵述微》
作者
版本三十卷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钦定音韵述微》·三十卷

乾隆三十八年奉敕撰。其合声切字,一本《钦定音韵阐微》。其稍变者,《阐微》以三十六母为字纽之次序,故《东韵》首“公”字之类,与部首标目或相应,或不相应,在所不拘。今则部首一字属何母,即以其母为首,其下诸母所领字,以次相从,使归於画一。其部分仍从御定《佩文诗韵》。其稍变者,从《音韵阐微》分《文》、《殷》为两部,而以《殷部》附《真部》,不附《文部》。其字数自《佩文诗韵》所收一万二百五十二字外,凡所续收每纽之下,以据《音韵阐微》增者在前,据《广韵》增者次之,据《集韵》增者又次之。或有点画小异,音训微殊,旧韵两收而实不可复押者,则删不录。至於旧韵所无而今所恒用者,如“阿”字旧惟作“陵阿”之义,收入《歌韵》。今为国书十二字头之首,则收入《麻韵》。“鎗”字旧训为酒器,收入《庚韵》。今则酒器无此名,而军器有此字,则增入《阳韵》。又如“查”本浮木,而今训察核。“参”本稽考,而今训纠弹。“炮”本飞石,而今训火器。“埽”本氾除,而今训楗茭。既已万口同音,即属势不可废。此如《麻韵》之字古音皆与鱼、虞相从,自字母入中国,始有《麻韵》一呼,遂不能不增此一韵。姬本周姓,自战国以后始以为妾御之名,亦遂不能不增此一解。盖从宜从俗,义各有当,又不可以古法拘也。其互注之例,凡一字两部皆收,义同者注曰“又某韵”,义异者注曰“与某韵义异”。体例与《礼部韵略》同。其与他韵一同一异者,注曰“又某韵,与某韵音异”。或字有数训而仅一解可通者,则注曰“惟某义与某韵同,馀异”。则较《韵略》为加密。其诠释之例,凡《说文》、《玉篇》、《广韵》、《集韵》所有者,书非稀睹,无庸赘著篇名。其他则一字一句,必著所出,以明有据,亦诸韵书之所无。盖《音韵阐微》所重在字音,故训诂不欲求详。此书所重在字义,故考据务期核实。两书相辅而并行,小学之蕴奥真毫发无遗憾矣。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明故奉政大夫山東按蔡司僉事乾齋呂公墓誌銘 詩刪:23卷 俄國水師考 讀書筆記:1卷 珞琭子賦註:2卷 滹南遺老集:45卷,續1卷 理學提要:3卷,首1卷 廣陵詩事:10卷 離騷草木疏:4卷 黎里志:16卷,首1卷 尚志館文述:9卷,補9卷 [江蘇省]庉村志:1卷 審訓宧金文 蘇文忠公詩合註:50卷,卷首1卷 通雅:52卷,卷首3卷 各國關於中國所訂協約 讀書隅見 石譜:1卷 風水秘錄:3卷 郘亭知見傳本書目:16卷 戰國策補注:33卷 李傳相七十壽序 孟仁墓志(武周垂拱元年正月二十六日) (忠雅堂評選)四六法海:8卷 古史零證 萍株鐵路局行車收支各欵報銷清冊:[清宣統2年10-12月] 範忠貞年譜 邊防三事:1卷 單刀法選:一卷 范伯子文集:十二卷,外文一卷,附一卷 孟塗文集:10卷, 附駢體文 漱華隨筆:四卷 夷堅甲志:20卷 乙志 20卷 丙志 20卷 丁志 20卷 李義山詩文集箋註:11卷 詞綜:38卷,明詞綜12卷,國朝詞綜48卷,國朝詞綜二集8卷 閩中海錯疏:1卷 彙刻書目:20卷 采香詞:2卷 中學國文讀本初集:不分卷 古文筆法百篇:20卷;卷首:1卷 賢弈編:四卷 酒人觴政:一卷 古月軒瓷考 代州志:12卷,卷首1卷 史義拾遺:1卷 清六大家絕句鈔:24卷 宋名臣言行録:75卷 清微丹訣:一卷 籀範:二編 理安寺志:八卷 高僧傳初集 雙冷齋文集:4卷,又:2卷[上、下] 榮祭酒遺文:1卷 平夏錄:一卷 占齋詩文集:8卷,附詩餘1卷 太子湏大拏經:1卷 明儒學案:62卷,附,明道學案伊川學案 永邑雄溪饒氏八修族譜:[卷數不詳] 重刊荊溪縣志:[嘉慶]:4卷首 1卷 陵縣志:二十二卷,卷首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