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史辨疑
书名《经史辨疑》
作者
版本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经史辨疑》·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国朝朱董祥撰。董祥有《读礼记略》,已著录。是书前有目次,载辨经者三十二条,辨史者二十三条,当为五十五条。此本仅五十一条,盖经、史各阙二条。其中辨继父同居一条,徐乾学《读礼通考》尝采用之。然全书好为新说,未见根据。如谓“《丧服》‘大功’章曰‘为人后者降其昆弟’,则知伯叔父母不降,‘小功’章曰‘为人后者降其姊妹适人者’,则知姑不降也。凡人无子以嫡兄弟之子为后,本生父母降为伯叔父母本期,本生兄弟姊妹降为伯叔兄弟姊妹服大功,礼也。第伯叔父、诸姑则仍嫡也,曷为而概降之哉?《家礼》,大功概及伯叔父母,小功及姑适人,於礼未当。”今考“斩衰三年”章曰:“何如而可为之后,同宗则可为之后。”《疏》曰:“同宗谓同承别子一宗之内。”是虽族远而宗同者亦得为后,本篇自有明文。董祥独据嫡兄弟之子何也?至於《经》云“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不及世叔父母。降其姊妹适人者,不及姑。”犹“齐衰不杖期”章但载世叔父母不及姑,而郑《注》则云为姑在室亦如之。但载昆弟不及姊妹,而郑《注》则云为姊妹在室亦如之。但载为众子不及女子子,而郑《注》则云女子子在室亦如之。又焉得谓经文偶省,即本未尝有此服哉?至小功降服并及姑适人,始於《开元礼》,而董祥归之《家礼》,尤误。董祥又谓:“《丧服小记》曰‘妾母不世祭’,盖言祀妾之礼当杀耳。《小记》本文曰:‘妾无妾祖姑者,易牲而祔於女君。’礼,有牲曰祭,无牲曰荐。易牲则不用牲矣,不用牲则谓之荐,不谓之祭。岂绝之而不祀耶?注家以为子祭孙不祭,非也。不世祭者,非惟孙不为祭,即子亦不得为祭。”据董祥此说,即《小记》“世”字内兼统子孙言,世世俱得荐,特不得祭耳。但考《杂记》曰:“主妾之丧,则自祔至於练祥,皆使其子主之,其殡祭不於正室。”是妾之子祭其母,明曰祭,不曰荐,则何妾不得祭之有乎?又《隐五年》:“考仲子之宫。”《穀梁传》曰:“礼,为其母筑宫,使公子主其祭。”《注》曰:“公子者,长子之弟及妾之子。”是公子祀妾母,礼得称祭之显证也。而董祥谓不得祭,尤为不根。又《礼》凡言易牲,非谓不得用牲也。《小记》曰:“士祔於大夫则易牲。”《注》曰:“不敢以卑牲祭尊也。大夫少牢。”据此,则是易士之牲,用大夫之牲。义主隆,不主杀。故《小记》又曰:“妾无妾祖姑者,易牲而祔於女君可也。”《注》:“易牲而祔则凡妾下女君一等,是方易妾之牲,用女君之牲。”而董祥反以易牲为不用牲,误矣。又《小记疏》曰:“妾与女君牲牢无文。既云易牲,故《注》云下女君一等。若女君少牢,妾则特牲;若女君特牲,妾则特豚。”据此,则妾得有牲可知,而董祥谓妾不得有牲,总由误会《经》文“易牲”二字耳。其他若以郊为天地合祭,中月而禫为二十五月,三代不改时,亦不改月,太袭前人已废之说。至谓置闰当在四季之月及解《螽斯》“揖揖”为“拱揖”之“揖”,则又杜撰显然者也。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林下詩談 使琉球錄一卷 宗伯集八十一卷 余黼山先生年譜一卷 明臣章奏輯要四卷 碧巢詞一卷 竹窓隨筆不分卷竹窓二筆不分卷竹窓三筆不分卷 文殊師利所說不思議佛境界經二卷 西崦山人詞話一卷 孏窟詞一卷 佛頂尊勝神咒一卷 年譜一卷詩話一卷 皇明館課標奇二十一卷 和珅査抄始末不分卷 鮚軒外集唐宋小樂府一卷 無量壽經優波提舍一卷 南翁夢錄 [浙江諸暨]白門方氏十修宗譜不分卷 嘉壽堂抄訂曲譜四卷 圓圓倩影 月令七十二候詩四卷 欽定金國語解一卷 茹經堂文集初編六卷二編八卷三編八卷四編八卷五編七卷 古唐音韻五卷 保慶寺志略五卷 惠直堂經驗方四卷 尚書舊疏考正一卷 瀨江紀事本末不分卷 親征平定朔漠方略四十卷 吳社編一卷 易經蒙引十二卷 格致餘論二卷 律陶一卷 柳待制文集(待制集、重刻柳待制文集)二十卷標目二卷附錄一卷 宋大家蘇潁濱文選三卷 中庸切己錄一卷 余文敏公文集十二卷 秋涇雜綴不分卷 金小史八卷 陳慶笙文集補遺一卷 海虞賊亂志一卷 荔蒲縣一卷 文致不分卷 文山樂府一卷 庚申外史一卷 書目二編一卷 明宮詞一卷 漁山園詩集一卷 遺山先生文集四十卷 樂府標源二卷 八五偶譚不分卷 新刻慎言集二卷 廣陵儲王趙朱景蔣曾桑朱宗列傳一卷 易辨終備鄭氏注一卷 劍膽琴心室詞一卷 傷寒總病論札記 葛中翰集三卷 春在堂全書三十一種 天下郡國利病書一百二十卷 陸子學譜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