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木轩经说汇编
书名《此木轩经说汇编》
作者
版本六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此木轩经说汇编》·六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焦袁熹撰。袁熹有《春秋阙加编》,已著录。是编乃袁熹读诸经注疏,间有标识,其门人掇拾成编。凡《易》、《书》、《诗》、三《礼》、三《传》、《尔雅》十经,而《书》仅三十四条,《周礼》仅十六条,《仪礼》仅一条,《公羊传》仅九条,《穀梁传》仅七条,皆殊寥寥,实止五经而已。其说《易》主义理,惟末列《说卦传》诸条,推言卦象。然其门人《编辑凡例》,以为杂抄诸书,非所自撰。说《诗》力排《小序》,而兼主叶韵,说《礼记》不考礼制,惟推言礼意。说《左传》差详,末附评语。如“虢叔死焉”句下注“怕人”二字,“王曰无之”句下注“如何瞒得”四字之类,盖从其读本抄出。《尔雅》颇有考证,如“嫁”之训往,引《列子》“将嫁于卫”句为证;“孟”之训进,引班固《幽通赋》“盍孟晋以迨群”句为证:则皆郭璞、郑樵所未及也。大抵袁熹究心注疏,时有所触,随笔记录,本非有意著书,故其说往往泛及杂事。如因《左传》懿氏之卜有“凤皇”字,《疏》、引《山海经》“首文曰德,翼文曰顺”之语,遂讥崇祯甲戌进士文德翼之名为割截;因季友酖叔牙,遂讥石崇以鸩鸟与王恺养之为晋政不纲;因长狄鄋瞒,遂论其国女子亦必长大,乃能配合生子,否则八尺之妇,不可配三丈之男;因公子宋尝鼋染指,遂记康熙中吴门进士顾三典因食一鼋,暴下不止,遂殒其命:皆偶然笔记,非以谈经。其门人过尊师说,一一录而编之,遂为后人口实。观其於《木瓜》一诗,前后两解,但注前后不同,不敢删一存一。《狡童》一诗,说《诗》则以刺忽为非,说《左传》又以刺忽为是,亦不订正。又论齐桓九合兵车之会,原稿讹“兵”为“丘”,此无庸拟议,而亦云“丘车”当作“兵车”,但原稿作“丘”,不敢擅改。推信过甚,至有此失,反为其师之累。殆亦非袁熹意矣。末附《读朱子语类》一卷,列之经说,殊为不类,尤见编录之无体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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