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钞
书名《春秋钞》
作者
版本十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春秋钞》·十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国朝朱轼撰。轼有《周易传义合订》,已著录。是编不全载《经》文,但有所论说者标《经》文为题,而注某年於其下。其《叙》虽称“惟恪守胡《传》,间有词旨未畅及意有所未安者,始妄陈管窥之见”,然驳胡《传》者不一而足。如“春王正月”即驳夏时之说,“伯姬归于纪”即驳诸侯亲迎之说,“州吁弑其君完”即驳不称公子为责君之说,桓公、宜公书“有年”即驳变异之说,“诸侯盟于幽”即驳首叛盟之说,“楚宜申来献捷”即驳当力拒楚使上告天王之说,“齐人侵西鄙,公追齐师”即驳书人见示弱、书师见伏众之说,“阳处父救江”即驳责晋不合诸侯之说,“齐人弑其君商人”即驳归罪国人之说,“楚子围郑”即驳嘉楚讨贼之说,“新宫灾”即驳神主未入哭为非礼之说,“甯喜弑其君剽”即驳废立之说,“叔孙豹会虢”即驳尚信之说,“公如晋,至河乃复”即驳从权适变之说,“暨齐平”即驳暨为不得已之说,“季孙意如会厥慭”即驳力不能加之说,“盗杀卫侯之兄絷”即驳归狱宗鲁之说,“从祀先公”即驳出于阳虎之说。如斯之类,不可殚数。所谓恪守胡《传》,盖逊词耳。至於攻击《左传》,则颇伤臆断。如以郑叔段“餬口四方”为诡词,谓段果出奔,郑庄岂置之不问?以“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为凡伯忍辱而自归,非戎挟之以去;以“楚执蔡世子有用之”为犹后世执盖行酒之类,断无杀而用祭之理;以《哀公八年》“宋执曹伯阳”为未尝灭曹:揆之古书,皆无佐证;核以事理,亦未尽安。他如“以成宋乱”之说,从刘敞而驳杜预。然圣《经》之意,正以始於义而终於利,两节相形,其事婉而章耳。如直书先公之助乱,暴扬国恶,《春秋》无此法也。“许叔入许”,责其不告於王,不知乘隙复国,机在呼吸,往反告王,不衣冠而救焚溺乎?召陵之役,不声楚僣王之罪,自以王樵之说为定,而必谓苟以去王号责楚,迫於大义,当无不从,似非当日之事势。至首止之会,责王世子不能为伯夷、泰伯,抑又强天下以所难矣。其持论大旨,往往类此。虽驳胡《传》,实仍在胡《传》门径之中,不及所作《周易传义合订》远矣。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陔蘭書屋試帖三卷 軍牘彚存四卷 岳武穆精忠傳六卷六十八回 古墨齋金石跋六卷 文貞公[李光地]年譜二卷 [光緒]蔚州志二十卷首一卷 韻歧五卷 新增幼學故事瓊林四卷 宛委山人詩集十卷 芙蓉山館全集二十卷 冰壺山館詩鈔十四卷 夢因閣詩鈔六卷 談屑四卷 而庵說唐詩二十二卷首一卷 西湖志四十八卷 泰西教育史二卷 睫巢集六卷後集一卷 鳳池集 海山詩屋詩話十卷 衛生鴻寶六卷 萬邑西南山石刻記二卷 世說新語三卷 溫飛卿詩集九卷 聱隅子歔欷瑣微論二卷 二曲集二十六卷 教要總說 洋務新論六卷亞東救時論議二卷 [光緒丁酉科]湖南拔貢同門齒錄 朔方備乘六十八卷首十二卷 文房肆考圖說八卷 蜀學編二卷 江漢炳靈集二卷 熊魚山文集二卷 存誠堂詩集二十五卷 學仕遺規四卷 張忠烈公年譜一卷 容齋隨筆七十四卷 長沙藥解四卷 萍鄉壬寅童試錄經義一卷 [光緒]吳橋縣志十二卷 心日齋詞集六卷 吳氏遺著五卷附錄一卷 夏小正分箋四卷夏小正異義四卷 湘社集四卷 飲冰室自由書二卷 涇陽縣鄉土志三卷 萍遊摭略 中晚唐詩叩彈續集三卷 歷代輿地沿革表二十卷 金剛般若經疏一卷 羅忠節公年譜二卷 紹聞堂增訂古文覺斯讀本十卷 國朝閨閣詩鈔一百卷 狄雲行館偶刊不分卷 古香齋鑑賞袖珍五經 [嘉靖]吳江縣志二十八卷首一卷 施注蘇詩四十二卷總目一卷年譜一卷補遺二卷 儒門法語輯要不分卷 性命圭旨四卷 宋元學案一百卷首一卷考略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