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传
书名《春秋传》
作者
版本三十卷(通行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春秋传》·三十卷(通行本)

宋胡安国撰。安国事迹详《宋史·儒林传》。案《玉海》载绍兴五年四月诏:“徽猷阁待制胡安国,经筵旧臣,令以所著《春秋传》纂述成书进入。十年三月书成,上之。诏奖谕,除宝文阁直学士,赐银币。”是安国此《传》,久已属稿,自奉敕撰进,又覆订五年而后成也。俞文豹《吹剑录》称其自草创至於成书,初稿不留一字,其用意亦勤矣。顾其书作於南渡之后,故感激时事,往往借《春秋》以寓意,不必一一悉合於《经》旨。《朱子语录》曰:“胡氏《春秋传》有牵强处,然议论有开合精神。”亦千古之定评也。明初定科举之制,大略承元旧式,宗法程、朱。而程子《春秋传》仅成二卷,阙略太甚。朱子亦无成书。以安国之学出程氏,张洽之学出朱氏,故《春秋》定用二家。盖重其渊源,不必定以其书也。后洽《传》渐不行用,遂独用安国书。渐乃弃《经》不读,惟以安国之《传》为主。当时所谓经义者,实安国之传义而已。故有明一代,《春秋》之学为最弊。冯梦龙《春秋大全凡例》有曰:“诸儒议论侭有胜胡氏者。然业已尊胡,自难并收以乱耳目。”则风尚可知矣。爰逮本朝,敦崇经术,钦定《春秋传说汇纂》,於安国旧说始多所驳正。弃瑕取瑜,撷其精粹,已足以综括原书。第其书行世已久,亦未可竟废。谨校而录之,以存一家之言。若其中纰漏之处,则钦定《汇纂》中业已抉摘无遗,昭示海内。兹不复论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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