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礼吾说篇
书名《丧礼吾说篇》
作者
版本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丧礼吾说篇》·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毛奇龄撰。奇龄有《仲氏易》,已著录。奇龄说经,好立异义,而颠舛乖谬,则莫过於是书。大旨以子夏《丧服传》为战国以后人伪作,故逐条攻击,务反其说。其叛经之尤者,如谓丧服有齐衰无斩衰。考《释名·释丧服》曰:“斩衰,不缉其末,直翦斩而已。齐,齐也。”故郑注《丧服传》曰:“斩,不缉。齐,缉也。”与《释名》之义相符。奇龄乃谓齐而不缉,乃齐之本名。而从而缉之,则又以缉齐得名。三年之重齐不缉,期功则缉之。然所谓齐而不缉,仍是《释名》“斩衰,不缉其末”之说。又何必阳改其名而阴存其实乎?至谓期功以下之齐乃缉,则齐衰三年者皆已不缉,是改斩之名下同於齐,又改齐之实上同於斩。支离怪变,弥为不可究矣。奇龄以《周礼》、《仪礼》同出战国人伪撰,故於《周礼·司服职》齐衰、斩衰之文,置之不道。至《左氏》乃奇龄所最信者也。考昭公十年《传》:“晋平公卒,叔向曰:孤斩焉在衰绖之中。”杜预《注》曰:“既葬,未卒哭,犹服斩衰。”明为斩衰之确证。乃引《杂记》“三年之丧如斩”语,谓非服斩之义。襄公十七年《传》:“齐晏桓子卒,晏婴粗縗斩,苴绖带杖,菅屦。”是断断不得谓之非斩服者。奇龄亦谓“斩”字下属“苴绖带”为句,乃斩苴麻以为绖带。《荀子》一书,亦奇龄之所最信也。考《三年问篇》明出斩衰之名,不能复辨,则曰《礼论篇》中但有齐衰无斩衰,《三年问篇》乃后人妄改。夫稍可穿凿之处,即改易其训诂句读以就己说。至必不可掩之处,则遁而谓之妄改。持是以往,天下复有可据之书乎?奇龄又谓三年之丧当为三十六月,不得折月,而又无解於《荀子·礼论篇》“二十五月而毕”之文,遂谓毕者乃毕衰服也,至二十七月禫后又加禫服九月。考《间传》曰:“中月而禫,禫而纤,无所不佩。”孔颖达《疏》曰:“此谓禫祭既毕,吉祭以后,无所不佩。”又《丧服小记》曰:“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丧大记》曰:“禫而从御,吉祭而复寝。”《檀弓》曰:“是月禫,徙月乐。”《间传》又曰:“中月而禫,禫而饮醴酒。”饮酒者先饮醴酒,食肉者先食乾肉,是徵诸礼经,显有典训。今奇龄谓禫后服綅冠素端者凡十月,与《经》义无一相合。岂先王制礼之意乎?其他若谓父在为母不当期年,父母不当为长子三年,皆据律以议《经》。至谓本生父母不当降在期服,传重者不必嫡孙,则不特叛《经》,且背律矣。岂非恃其博洽,违心巧辨哉?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許竹篔侍郎尺牘真跡二卷 佩文齋廣羣芳譜一百卷 蛻盦文賸八卷續稿選本十五卷無題詩存一卷 周易本義四卷 [同治]續金堂縣志八卷首一卷末一卷 監本春秋三十卷 中西四書 長興縣學文牘一卷學齋庸訓一卷 明季北略二十四卷 畫史會要五卷 兩漢文四十卷 孟子七卷 潘文勤公雜著不分卷 經史百家雜鈔二十六卷 史姓韻編六十四卷 秀山公牘五卷 二十二子二十二種 [曾文正公七種] 宋人經義約鈔三卷 豐順丁氏持靜齋書目四卷附一卷 聖母聖衣會規略一卷 琴隱園詩集六卷 留溪外傳十八卷 佛說阿彌陀經要解便蒙鈔三卷 文獻通考正續合纂四十四卷 羅鄂州小集六卷 資治通鑑補正二百九十四卷 東萊先生左氏博議二十五卷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一卷 電學綱目一卷 夢玉詞一卷 史記鈔九十一卷 陳修園二十八種 閱微草堂筆記二十四卷 陟園考訂通鑑綱目五十九卷續編二十七卷 捐輸實官銜封新章大全不分卷 詩經八卷詩序辨說一卷 漁邨記二卷 [嘉慶]梁山縣志十八卷首一卷 [乾隆]鳳臺縣志二十卷首一卷 小青傳一卷 五禮通考二百六十二卷首四卷總目二卷 說文解字十五卷 應酬彙選新集八卷 養一齋劄記九卷 [光緒]烏程縣志三十六卷 閏榻先生集三十卷 皇朝通志一百二十六卷 古唐詩合解十六卷 宋十五家詩選 二程全書六種 善惡果報圖說一卷 [光緒丁酉科]湖北鄉試硃卷一卷 [道光]漳平縣志十卷首一卷 近光集二十八卷 謫麐堂遺事四卷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十七卷 藝風堂文集七卷外篇一卷 普通應用白話尺牘初編二卷 漱芳軒合纂四書體注十九卷